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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检?动态】3·12 植树节!“植”此青绿 以检察之名,守护青山
时间:2024-03-13


“植”此青绿

春风十里












新春添新绿,植树正当时。3月12日,我们迎来了第46个植树节。为保护生态环境,大家纷纷在植树节植树造林贡献自己的力量,盘龙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以守护“碧水蓝天净土”为己任,为生态恢复保驾护航。



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筑牢森林“防火网”











每年进入火灾多发和防火关键期,盘龙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合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开展巡林检查,加强森林防火和生态保护。在巡护过程中实地查看防火卡点、林区防火措施、工作站、瞭望台以及植被长势,检查值班记录、进山人员管理情况,并对防灭火力量建设、应急方案、物资储备、风险隐患排查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时,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强化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与行政执法职能衔接,形成森林资源保护履职合力。



能动履职

依法惩治犯罪










立足刑事+生态修复,为建设生态盘龙提供司法保障。一方面,扩大监督视野,主动出击,积极摸排线索,监督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坚决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加大监督力度,对涉嫌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案件,强化立案监督,注重证据审查,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和完善关键证据。必要时,提前介入侦查,确保程序规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确保监督精准有效。




综合治理

践行修复理念









区域

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延伸监督触角,探索生态公益补偿工作,发挥检察办案一体化优势,对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实行刑事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同步,打击与修复相结合,全方位保护林业资源。一是制定个性化生态修复方案,督促行为人履行修复责任,考虑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悔罪表现等因素,实现打击犯罪与传递司法温度的目的,引导树立保护森林资源理念。二是深化协调联动,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利用磋商、公开听证、整改落实回头看等方式,促进多部门协同发力,解决林业资源保护中的难题。









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