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八旬老人杨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并未止步于文书送达,而是以 “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为切入点,通过深化检警协作机制,将个案办理经验转化为类案治理效能。
近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托与公安机关共建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邀请辖区各派出所及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共同举办了非法捕捞案件办理专题同堂培训会。
培训会上,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爽以“杨某某不起诉案”为切入点,以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的常见问题为主题,围绕构罪、取证方向、疑难问题和注意事项等方面,用幻灯片深入浅出地进行讲解。检察官通过典型案例对比分析,重点强调“以审判为中心” 的证据收集理念,要求侦查人员严格遵循“客观规范取证、全面固定证据”原则,确保案件事实经得起法律检验。检察官边上课边与侦查人员交流,细听他们叙说在办案中遇到的问题,耐心答疑。通过“案例剖析+互动问答”的教学模式,有效破解了“证据调取不规范”“法律适用不一致”等办案堵点。
培训会上,大家认真记录,积极互动交流,参加培训的干警均表示,通过检警同堂共学,进一步明确了非法捕捞案件的侦查和取证重点,为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提供了有力指引。
检警同堂培训不仅是司法理念的碰撞,更是执法司法理念的校准。下一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强化检警协作,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领域深化“法理情相统一”的办案路径,积极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从“办理一案”向“治理一片”延伸,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法治力量!
撰稿:办公室
编辑:自唯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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