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司法公开透明,4月22至24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就八起拟不起诉盗窃案件举行集中公开听证。此次听证通过类案集中释法、程序精简优化的模式,不仅高效化解了潜在社会矛盾,更以“看得见的正义” 擦亮了检察听证的“阳光司法”底色,实现了司法资源的节约和办案效率及质量的双提升。
此次听证会采用集中办理模式,有序开展八场听证。检察官通过集中梳理案情并逐案分析,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证据认定及拟不起诉理由:“涉案人员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积极退赃退赔,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小,符合不起诉条件。”结合案件细节,检察官阐释了法律适用,强调“法律红线不可触碰”,同时传递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温情。
集中式办理的紧凑节奏,通过展示同类案件,形成司法尺度对比,让当事人和听证人员直观感受统一裁判标准。
由政协委员、特邀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组成的听证团围绕案件事实、社会危害性等焦点展开深入讨论。“不起诉决定既体现了对轻微犯罪的宽宥,又通过公开程序强化了法律警示作用。” 人民监督员在评议时指出,集中听证模式让同类案件处理过程 “可对比、可监督”,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精准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给予改过自新机会,既彰显了法治力度,又传递了司法温度,有助于从源头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
“建议进一步加强对被不起诉人的跟踪教育,同步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听证结束后,人民监督员提出深化社会治理的建议。承办检察官积极回应,检察院将继续推动拟不起诉案件听证工作常态化,做到“应听证尽听证”,并强化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法治宣讲等方式,从源头防范盗窃等多发性犯罪。
此次对八起盗窃案件的集中公开听证,是盘龙区检察院落实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理念的生动实践。通过将 “公开听证” 与 “简案快办” 有机结合,不仅让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更以 “程序优化” 撬动 “质效提升”。下一步,盘龙区检察院将继续积极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理念,以“如我在诉”的责任感,精准把握案件事实,在每一起案件中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让公平正义以群众可感可触的方式落地生根。
供稿:办公室
编辑:自唯唯
一审:蒯艳丽
二审:沙 茜
滇公网安备 530103020007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