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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检 动态】碳汇认购替代修复 司法创新护生态——盘龙检察环境日为受损生态开出“绿色药方”
时间:2025-06-05

【盘检?动态】碳汇认购替代修复 司法创新护生态——盘龙检察环境日为受损生态开出“绿色药方”

盘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06月05日 11:29
保护环境
人人有责

世界环境日

美丽中国我先行

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美丽中国我先行”主题引领下,由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园博印象花鸟市场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盘龙区人民检察院首例通过“碳汇认购”方式实现生态替代修复的案件,以司法创新探索生态修复新路径。






非法买卖必追责

修复困局待破解



被告人黄某某、桂某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二人的行为破坏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生态属性,影响生态平衡的维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依法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然而,案件办理遭遇现实困境,涉案的保护动物由昆明市濒危动植物收容拯救中心收容,但该中心难以接收生态损害赔偿资金,传统修复方式(如补植复绿)因野生动物资源特殊性难以量化,在此类案件中易导致资金“空转”、生态损害难弥补,存在“一判了之”“一交了之”难题。





碳汇认购“替代修复

破解生态修复难题




面对修复执行困境,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托与区法院、区林草局会签的《关于建立“公益诉讼+碳汇”协作机制的意见》,在与法院进行沟通后,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结合实际情况让当事人作出合理选择,被告表示自愿采取购买碳汇的方式修复受损生态,并当庭与检察机关达成调解协议。


检察机关诉请的16500元的生态修复费用将通过碳汇市场转化为支持增汇减排的实际行动,为确保生态环境修复实效,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后续将持续跟进监督。






法检协同履职

双轨并行强化生态保护





此次庭审由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亭婷、刘曼玲分别以公诉人、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庭履行职责,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莫静担任审判长并组成七人合议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碳汇修复可行性展开辩论。公诉人指出:“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非法交易损害生物多样性及全社会生态福祉。”被告当庭承诺:“愿意通过认购碳汇承担责任。” 此次庭审通过“刑事追责+民事修复”双轨模式,既追究刑责,又创新引入碳汇机制落实生态损害担责。法检两院领导同庭履职,彰显司法机关以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






以案释法强意识

全民共守生态线




此次检法联动将庭审现场“搬”进园博印象花鸟市场,用意深远,在违法行为易发地亮法治利剑,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法检两院领导庭审结束后,立即在现场开展了一场“沉浸式”普法。他们面向包括西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师生代表在内的旁听群众,结合本案深刻剖析,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若进行非法交易将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面临刑罚与生态赔偿双重责任。“每一只野生动物的消失,都是对生物多样性和我们共同生存环境的不可逆伤害。” 师生们专注聆听、认真记录,将法庭变为理论联系实际的生动课堂。


普法行动并未止步于庭审现场。检察干警们趁热打铁,手持普法宣传册,深入市场内的商户之中。他们结合刚审结的鲜活案例,告诫经营者们,要以案为戒,守法经营,坚决不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顾客上门咨询购买时也请主动告知其保护级别和法律责任,共同抵制非法交易。干警们耐心讲解保护名录、法律责任和识别知识,引导商户守法经营,将法治声音精准送达交易一线,把警示教育送到潜在风险点,真正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检益盘江”启新程

司法守护绘青绿





此案作为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成功运用认购碳汇实现替代性生态修复的实践案例,是“检益盘江,悦见青绿”品牌建设的重要成果。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案为尝试,审慎将生态修复方式从传统的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向认购碳汇等修复新方式拓展,探索“公益诉讼+碳汇交易”的办案新模式,同时也将持续跟进监督,确保生态环境修复实效。




供稿:第四检察部、办公室

编辑:自唯唯

一审:蒯艳丽

二审:沙 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