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走进盘检     检务公开     检察动态     检察新闻     法律法规     法治宣传     检察文化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侦查范围
侦查范围
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范围
时间:2017-04-12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指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下列犯罪案件:

  1、贪污案;

  2、挪用公款案;

  3、受贿案;

  4、单位受贿案;

  5、行贿案;

  6、对单位行贿案;

  7、介绍贿赂案;

  8、单位行贿案;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10、隐瞒境外存款案;

  11、私分罚没财物案.

  ()渎职犯罪案件,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下列犯罪案件:

  1、滥用职权案;

  2、玩忽职守案;

  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4、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

  5、徇私枉法案;

  6、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

  7、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案;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

  8、私放在押人员案;

  9、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

  10、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

  11、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

  12、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

  13、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

  14、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

  15、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

  1 6、国家机关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

  1 7、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

  18、环境监管失职案;

  1 9、传染病防治失职案;

  20、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

  2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

  22、放纵走私案;

  23、商检徇私舞弊案;

  24、商检失职案;

  25、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

  26、动植物检疫失职案;

  27、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

  28、办理偷越过()境人员出入境证件案;

  29、放行偷越国()境人员案;

  30、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

  31、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

  32、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

  33、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案;

  34、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案。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下列犯罪案件:

  1、非法拘禁案;

  2、非法搜查案;

  3、刑讯逼供案;

  4、暴力取证案;

  5、虐待被监管人案;

  6、报复陷害案;

  7、破坏选举案。

  ()国家机关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本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本院立案侦查。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立案标准: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2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和挪用公款数额在2万元以上,归个人营利活动的。

  4、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5、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受贿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6、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7、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8、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9、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3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10、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11、个人行贿数额不满10万元、单位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3个以上单位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12、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13、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的,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使行贿人谋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

  (2)3次以上或者为3人以上介绍贿赂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14、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15、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3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16、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17、涉嫌隐瞒境外存款,折合人民币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18、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19、涉嫌私分罚没财物,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

  (来源: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