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庆龄有这样一句名言:“为了孩子的一切,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尤其是小学生,更是朝气蓬勃的一代,他们未来既充满了希望同时也具有不确定性和可塑性。近年来,由于受各种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校园欺凌、校园暴力时有发生,甚至部分演化为违法乃至犯罪,严重的影响了校园的和谐环境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为了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以及不良行为预防工作,2017年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携手盘龙小学将开展“大手拉小手,跟法一起走”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

经过前期的不懈努力和精心准备,3月1日,盘龙区检察院政治处主任陶红、未成年人检察科科长陈亭婷带领全体未检科检察官们在盘龙小学举行了活动的启动仪式。盘龙小学高辉校长及全体师生给予我院大力支持。随着《盘龙检察院、盘龙小学“大手拉小手”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的揭牌,盘龙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为学校送上了检察官信箱,这是我院在昆明市设立的第一家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启动仪式上,进行了开学第一课《法律是什么?》的宣讲,检察官们用生动的语言将法律比喻为“天平”“利剑”,将法律自由、平等、公正、秩序的价值传达给小同学们,让他们对法律有了形象的认识。在之后开展的法律知识问答互动环节,同学们踊跃发言,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盘龙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工作一直走在前列,为了拓展未检职能,我们将工作触角延伸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并与社会各方力量强强联手,共建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体系,此次送法进校园,将会是一次检察官以及全校师生共同参与其中的系列活动,也是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又一创新举措。在法治校园的共建过程中,我们还将举办模拟法庭、法治宣讲、检察官信箱、法律知识问答、小法庭等丰富的内容,以图文并茂、生动灵活、丰富多彩的方式,向广大同学们宣传法律知识,让他们近距离接触和感受法律文化,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发,从小树立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少年强则国家强。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是我们国家兴旺和民族崛起的保证。本次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将有力提高同学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从根本上预防不良行为的产生;也将充分发挥法律的宣传教育功能,努力营造良好、和谐的校园环境,让他们在遇到困难时,有法律这双“大手”为他们遮风挡雨,让他们在法律的天空下自由飞翔。(作者:郎方 马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