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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概况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09-02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依法行使以下职能: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负责其他应当由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决议,始终与盘龙区发展同频共振,各项检察工作在攻坚中实现长足发展、在改革中开创崭新局面。一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为盘龙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优质检察服务;二是以高度的法治自觉,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三是以高度的检察自觉,认真办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8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实有车辆编制21辆,在编实有车辆2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324.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87.79万元,占总收入的83.8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36.52万元,占总收入的16.14%。与上年收入3847.54万元对比,减少523.2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压减各项经费开支,同时受疫情影响各项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38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7.53万元,占总支出的65.57%;项目支出1,164.39万元,占总支出的34.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3,657.78万元对比,减少275.8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压减各项经费开支,同时因疫情影响各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17.53万元。与上年2,614.34万元对比,减少396.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基本支出中包含转隶人员工资等经费,转隶后导致2020年基本支出减少,同时我院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81.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6.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65%;人均公用经费支出为3.1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4.39万元。与上年1,043.45万元对比增加120.9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加大办案力度,项目支出经费投入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6%;检察监督38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3.15%,其他检察支出747.0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4.16%;其他支出28.2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4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4.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92%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3.11万元对比减少53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财政拨款中包含转隶人员工资等经费,转隶后导致2020年基本支出减少,同时我院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2,432.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5%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办公办案支出以及检察干警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的缴纳;

  4.卫生健康(类)支出109.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的缴纳;

 5.住房保障(类)支出117.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8.3万元,支出决算为53.15万元,完成预算的54.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2.82万元,完成预算的56.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的7.6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等影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同时我单位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措施有成效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6.50万元,增长219.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19年、2020年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6.69万元,增长227.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9万元,下降36.5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经批准更新购置公务用车3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82万元,占99.38%;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占0.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8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4.65万元,购置车辆3辆。因我院车辆老旧,具有安全隐患,经批准后按照采购程序购置3辆公务用车,单价11.55万元,合计支出34.6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1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主要用于检察办案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办案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54万元,与上年310.86万元对比减少84.3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压减运行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运行所需的水电费、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邮电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5325.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4.88万元,固定资产4780.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0.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6.3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325.41 

544.88 

4780.53 

2684.83 

377.07 

1718.63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2.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6.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6.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5.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16%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