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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荣誉
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岳望旗同志被追授个人二等功
时间:2019-10-29

20194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追授我院岳望旗同志个人二等功。岳望旗同志是盘龙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19955月进入参加检察工作,至今从事侦监工作23年,2018227日岳望旗同志在家中不幸病逝,享年46岁。

 

 

 

岳望旗同志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他勤勉敬业,无私奉献,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自2003年至今,一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8902891人,参与办理案件157196人,年均办案数131件,2014年最高办理案件数达到226312人,无一错案,没有任何举报和投诉。他倡导“阳光执法”,尽量消除检察工作神秘感,贴近人民群众,倾听百姓心声;他倡导“温暖执法”,始终像对待亲人一样倾听当事人诉求,对被害人和涉案的弱势群体特别关注;他总是将办案经验对同事倾囊相授。由于工作突出,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先后两次被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被盘龙区人民政府授予“盘龙区第十五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党组提出宣传报道他的事迹时,他婉言拒绝,他说“把机会和荣誉让给更年轻、更优秀的人吧。”

 

 

岳望旗同志常年患有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他行动不便,在病痛的折磨下仍然带病坚持工作。他表里如一,坦诚正直,性格开朗,与人为善,虽疾病缠身多年,却始终保持着乐观向上的精神,以顽强不屈的意志和疾病做斗争。

岳望旗同志用他的一生深刻诠释了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他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那种勤勤恳恳、忠于职守的奉献精神;那种乐观积极、淡泊名利的优良作风;那种为人正派、襟怀坦荡的高尚品德,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