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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检 动态】邻里纠纷无小事,检法携手将庭审“搬”到群众家门口??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
时间:2025-11-21

【盘检 动态】邻里纠纷无小事,检法携手将庭审“搬”到群众家门口 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

盘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11月21日 11:18

庭审进社区

普法零距离


为深入推进法治社区建设,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11月20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人民法院,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庭审现场搬至西林社区。通过“巡回审判+警示教育”模式,让社区居民“零距离”感受司法公正,增强法治观念,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此次庭审的是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案件移送至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了案件事实与证据,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检察院依法对其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庄严的法槌在社区活动室里敲响,瞬间将现场的社区居民带入了严肃的司法氛围之中。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并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发表了公诉意见。



公诉人特别指出:“本是一桩可以避免的纠纷,‘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人人都懂,但犯罪嫌疑人却在冲动之下选择了暴力,不仅对被害人的身体造成了伤害,自己也因此面临法律的制裁。这充分说明了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重要性。”公诉人结合案情,深入浅出地阐释了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政策以及邻里之间应如何和睦相处,将严肃的庭审变成了普法教育的生动课堂。


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深刻忏悔:“我对自己一时冲动的行为非常后悔,因为一点小事触犯了法律,伤害了邻里感情,也给两家人带来了痛苦。我自愿认罪认罚,感谢法院、检察院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今后一定做个守法公民”。


庭审结束后,进入警示教育环节。检察官并未局限于个案本身,而是从案件背后暴露出的社会问题、监管漏洞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强调法律红线不可触碰,并针对性地提出了警示与建议。审判法官则结合具体案情,详细剖析了犯罪成因与严重后果,讲解了相关法律条文,深刻揭示了违法犯罪对个人前途、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造成的巨大危害。法官、检察官的讲解,将具体的案件升华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引导居民们从案例中汲取教训,自觉提升法律素养。


此次巡回审判是司法机关践行“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的生动实践。通过让群众“零距离”观摩庭审,将抽象的法治理念转化为可知可感的现实教育,既提升了普法实效,又促进了基层矛盾的源头预防,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



下一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通过更多样“接地气”的方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地解决矛盾纠纷,共同守护好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




供稿:办公室

编辑:自唯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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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沙 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