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庭审的是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案件移送至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了案件事实与证据,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检察院依法对其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庄严的法槌在社区活动室里敲响,瞬间将现场的社区居民带入了严肃的司法氛围之中。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并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发表了公诉意见。

公诉人特别指出:“本是一桩可以避免的纠纷,‘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人人都懂,但犯罪嫌疑人却在冲动之下选择了暴力,不仅对被害人的身体造成了伤害,自己也因此面临法律的制裁。这充分说明了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重要性。”公诉人结合案情,深入浅出地阐释了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政策以及邻里之间应如何和睦相处,将严肃的庭审变成了普法教育的生动课堂。
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深刻忏悔:“我对自己一时冲动的行为非常后悔,因为一点小事触犯了法律,伤害了邻里感情,也给两家人带来了痛苦。我自愿认罪认罚,感谢法院、检察院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今后一定做个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