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人民检察院
作为云南省检察机关唯一一家
被列入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五批案件管理工作的联系点
创建了“检”微知著案件管理专项工作
示范联系点品牌
现品牌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相关经验
一年内两次获最高检认可并推广
下一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聚焦检察“大管理”格局构建,以案件管理部门为枢纽,着重于业务部门检察官管理自主性的提升,其他职能部门协同发力,一体推进“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深度融合,落实“质效研判-精准施策-责任落实”全链条管理机制,在符合盘龙实际的“精准画像、问题整改、质效提升”的高质效办案评价体系框架内,贯通管案与管人实现管理主体和管理对象的全覆盖,促推履职质效与队伍素能的持续跃升。
供稿:办公室
编辑:自唯唯
一审:蒯艳丽
二审:沙 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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