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系统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司法会计鉴定意见、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大量证据,清晰展示了被告人林某某作为国有公司管理人员,因履职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国有资产发生重大损失的犯罪事实。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针对辩护意见进行了有力答辩,并强调林某某作为具有二十余年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却在关键审批环节“图省事”“走过场”,在一次次的随意审核中将守护国有资产安全的神圣职责“抛之脑后”。被告人林某某当庭忏悔道“一直以为有其他人审核不会出大错,没有想到自己的形式审核竟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照见“责任重于泰山”的现实意义,为国有公司经营管理人员上了一堂生动而深刻的法治教育课。庭审结束后,参与观摩的人员纷纷表示,通过“零距离”感受法庭的庄严,亲眼目睹被告人因失职行为面临法律制裁的过程,内心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和深刻的警醒。大家一致认为,必须引以为戒,时刻绷紧遵纪守法、履职尽责这根弦,不断增强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确保“审核不走形式、监督不挂空挡”,坚决守住国有资产安全的底线和红线。

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将把以案促治作为重要抓手,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融入法治宣传与社会治理思维,从个案办理深挖行业漏洞,以公开听证、法治宣讲等形式延伸检察职能,让案件不仅成为公平正义的“标尺”,更成为全民知法懂法的“鲜活课堂”,以更精准、更有力的检察履职,为辖区发展与群众权益筑牢公平正义的守护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