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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检 动态】“检察蓝”牵手“志愿红”,开启协同育人新篇章——盘龙区检察院“心茁”未检融合试点项目在重工中学正式启动
时间:2026-01-15

【盘检?动态】“检察蓝”牵手“志愿红”,开启协同育人新篇章——盘龙区检察院“心茁”未检融合试点项目在重工中学正式启动

盘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1月15日 08:42

守护少年


这是一次意义非凡的全新启航。1月14日,昆明市重工中学的校园里洋溢着热烈而庄重的气氛。由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牵头指导,联合云南美美与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共同实施的“心茁”未成年人检察司法项目——党建引领“专业社工+志愿服务”融合试点,在这里正式启动。



此次活动的成功落地,源于盘龙区检察院前期在省委社工部相关项目申报中的积极争取与精心筹备。经过不懈努力,该项目成功获批为省级党建引领融合试点。以此为契机,盘龙区检察院决定打破常规,大胆创新,将试点阵地设在校园,联合专业社工机构,开启一场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深度融合的全新探索。


这不仅仅是一次活动的启动仪式,更是一次机制创新的深刻实践。它标志着盘龙区在构建“检察机关+学校+专业社工+志愿服务+家庭”五位一体协同干预模式上,迈出了从“构想”到“落地”的关键一步,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注入了全新的专业力量。




聚焦前沿
一次“关口前移”的精准守护



“未成年人保护,不能总是事后补救,更要事前预防。”盘龙区检察院“心茁”未检团队的检察官们深知,传统的法治教育虽然重要,但面对复杂的成长环境,单一的“说教式”普法已难以满足学生们深层次的心理与行为引导需求。


基于对校园现实需求的精准洞察,本次试点项目是一次极具前瞻性的“全新尝试”。它旨在将司法保护的触角主动延伸,通过引入专业社工力量,将“刚性的法律监督”与“柔性的社会服务”有机结合。这不仅是盘龙区检察院积极履行“国家监护人”职责的体现,更是其能动履职、寻求突破的创新之举。



多方联动
汇聚“五位一体”的磅礴合力



启动仪式现场,来自盘龙区委社工部、区检察院、区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区关工委、茨坝街道以及云南美美与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代表们齐聚一堂。这不仅是人员的聚集,更是资源的整合与力量的凝聚。




此次联动,生动展现了“党委领导、检察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学校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盘龙区检察院作为项目的核心推动者,成功搭建了这座连接司法、社会与学校的桥梁,让专业社工机构能够精准对接校园需求,让志愿服务精神能够在法治的引领下生根发芽。



寓教于乐
法治嘉年华,让教育“活”起来



随后展开的“法治嘉年华”环节,将这次“全新尝试”的魅力展现得淋漓尽致。操场上,五大主题摊位摆开,学生们手持“法治闯关卡”,在“玩”中“学”,在“乐”中“悟”。





“青春不越线”:检察官与社工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宣讲者,而是与同学们围坐在一起,针对“转卖游戏账号”“校园冲突”等真实情景进行热烈讨论,将枯燥的法条转化为鲜活的行为指南。


“检察官问答区”:这个匿名的“树洞”,为学生们提供了一个安全倾诉的出口。未检干警耐心解答着孩子们成长中的困惑,建立起的是信任,守护的是秘密。





“情绪红绿灯”与“安全自护地图”:社工老师们用专业的心理辅导技巧,引导孩子们认识情绪、绘制求助地图。这不仅是一次游戏,更是一次深刻的自我保护能力的提升。



这种沉浸式、互动式的教育模式,彻底改变了以往单向输出的普法形式,让学生们从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主动参与者,极大地提升了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党建引领
志愿红点亮青春
专业服务润物无声


活动现场,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志愿服务展示与招募区”。党员教师和青年志愿者们热情地介绍着校园志愿服务的种种可能。同学们积极响应,纷纷在签名墙上留下自己的名字和成长期许。



这不仅是志愿服务的招募,更是一次精神的传承。在党建引领下,“检察蓝”的专业性与“志愿红”的服务性实现了深度融合。专业社工们穿梭在各个摊位,敏锐地观察着每一位学生的状态,为后续可能需要的个案辅导建立初步信任。这种“润物细无声”的工作方式,正是本次试点项目专业性的最佳体现。


展望未来
从“试点”到“示范”
共绘成长同心圆



启动仪式只是一个开始。未来,盘龙区检察院将与云南美美与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紧密合作,依托这一融合试点项目,在重工中学持续开展一系列专业化服务。


从主题法治讲座到心理健康团辅,从特定群体成长小组到困境学生个案管理,再到家长课堂与亲子工作坊……一张覆盖校内校外、链接司法与社会的全链条保护网络正在徐徐展开。



这次由盘龙区检察院成功申报并推动的“全新尝试”,不仅是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一次有力丰富,更是对“枫桥经验”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一次生动实践。它用司法的力度划定底线,用专业的温度呵护心灵,用志愿的精神营造氛围,正努力探索出一条具有盘龙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新路径。



供稿:第二检察部、办公室

编辑:自唯唯

一审:蒯艳丽

二审:沙 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