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走进盘检     检务公开     检察动态     检察新闻     法律法规     法治宣传     检察文化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检察动态
盘检 民法典宣传月 | 法治副校长的“慢课堂”,以法守护少年成长
时间:2026-05-21

盘检?民法典宣传月| 法治副校长的“慢课堂”,以法守护少年成长

盘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5月21日 11:24

“典”亮童心

为深入推进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要求,切实加强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用心用情守护特殊儿童健康成长,近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治副校长走进盘龙区培智学校,开展“学习民法典·护航少年路”专题法治宣讲活动,以精准普法、温情普法为特殊未成年人撑起坚实的法治“保护伞”,用检察力量筑牢特殊群体权益保护防线。

















“同学们,大家开动小脑筋想一想,五月里都有哪些重要的节日呀?”课堂伊始,法治副校长以亲切温暖的语气,用轻松有趣的互动问答拉开本次普法序幕。同学们踊跃举手、积极发言,在欢乐的交流中,大家依次说出劳动节、青年节、母亲节等节日。法治副校长顺势引出全国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向同学们科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从衣食住行到权利保障,从校园生活到家庭日常,民法典时刻守护着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通俗易懂的开场迅速拉近了与同学们的距离,充分调动起课堂参与热情。



结合特殊教育学生身心认知特点,本次宣讲摒弃生硬枯燥的法条灌输,采用通俗直白的语言、贴近日常的真实案例,重点围绕民法典中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开展精准讲解,让法律知识真正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宣讲首先聚焦家庭监护责任,细致解读监护人监护职责,明确父母作为第一监护人,依法负有抚养、照料、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定义务,要用心守护孩子健康成长。同时针对部分特殊儿童可能面临监护缺位、照料不足等现实情况,深入浅出讲解国家监护制度,告诉同学们,当家庭监护缺失、监护不力时,国家会及时介入兜底保护,通过民政救助、社会帮扶、司法保障等方式,为特殊未成年人筑牢生存与成长的安全底线,让孩子们感受到来自国家与社会的温暖。



在校园安全与权益保障方面,法治副校长着重讲解学校及教育机构的教育、管理、保护职责,明确学校不仅是学习知识的场所,更肩负着保障学生在校人身安全、心理健康、人格尊严的重要责任。同时引导同学们懂得,自身在享有保护的同时,也要遵守校规校纪,与同学友好相处,学会在集体生活中保护自己、尊重他人。



为激发同学们的学习兴趣,宣讲专门围绕大家日常关心的话题,科普未成年人姓名权、财产权等基础民事权利。用生动的小故事告诉孩子们,每个人的姓名受法律保护,不可以随意被他人取笑、冒用;压岁钱、零花钱、长辈赠与的物品等都属于个人合法财产,依法受到民法典保护,引导孩子们从小树立权利意识,懂得珍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针对日常生活中高频安全隐患,课堂重点讲解高空抛物的严重危害及相应法律责任。结合真实案例,直观展示高空抛物极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不仅违背道德,更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还将承担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教育同学们坚决杜绝高空抛物行为,同时远离高空坠物危险区域,做好自我防护。此外,法治副校长还结合特殊群体身心实际,传授实用的自我保护知识,教导大家遇到欺凌、侵害、危险时,不要沉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老师、家长、警察、检察官求助,学会勇敢拒绝不法侵害,守住自身安全底线。


守护孩子健康成长,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与民事检察职能,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常态化开展校园普法、特殊群体精准普法等活动,聚焦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用检察温度传递法治力量,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位特殊孩子的成长之路,以法治护航守护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



供稿:第四检察部

编辑:自唯唯

一审:依 说

二审:蒯艳丽

终审:沙 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