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的校园,书声琅琅;法治的微风,润物无声。9月21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送法小分队”走进昆明市第二十一中学,开展“防欺凌、防暴力”主题法治宣讲教育活动。活动以学生情景剧展演开篇,以检察干警现场点评串联,以防范校园欺凌法治宣讲收束,在“看、评、听、思”中,为同学们送上一堂沉浸式、接地气的法治教育课。
活动伊始,初一、初二、初三三个年级依次登台,用情景剧演绎校园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冲突与风险。初一年级带来《被高年级“拔毛”》,把被索要财物时的紧张、不安表现得真实可感;初二年级表演《球场上发生冲突》,从碰撞、理论到推搡,将矛盾升级的过程演得自然生动;初三年级呈现《校外受到社会人员威胁》,语气中的挑衅、围堵中的压迫、后退张望里的不安,让现场气氛骤然紧张。
检察干警从角色塑造、情绪表达、台词衔接、舞台配合等方面逐一点评,肯定同学们“初一真实、初二自然、初三紧张”的表演亮点,并引导大家思考:舞台上的故事,如果发生在自己身边,该怎么办?一句句点评,既是对表演的回应,更是对现实的提醒——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并非遥远的“剧情”,而是需要每一名同学认清、警惕并坚决抵制的风险。
法中说边界
欺凌不是“开玩笑”
“校园欺凌并非简单的打闹,有着明确的法律定义。”宣讲中,干警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0条,向同学们讲解学生欺凌的法律内涵: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行为。干警进一步阐释其三个核心要素——蓄意性、伤害性、不平等性,帮助同学们区分正常嬉戏打闹与校园欺凌的本质区别,纠正“小事无所谓”“开玩笑不犯法”的错误认识。
随后,干警结合案例,逐一讲解肢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等常见类型。从殴打、推搡、脚踢,到辱骂、起侮辱性绰号、散布谣言;从故意排斥、孤立他人,到恶意P图、泄露隐私、人肉搜索……同学们逐渐明白,欺凌不只存在于看得见的拳脚之间,也藏在看不见的语言、关系和网络空间里。尤其是网络欺凌,传播范围更广、持续时间更长、影响更难消除,一句侮辱性言论、一张恶意P图,都可能给他人带来长久伤害。
向欺凌说“不”:
受害者五步法
旁观者不沉默
面对校园欺凌,如何保护自己?干警为同学们送出“五步法”:第一步,保持冷静,以安全为首要考量,避免正面冲突;第二步,勇敢拒绝,用坚定语气说“不”,表明立场;第三步,及时逃离现场并寻求帮助,尽快跑到人多的地方或老师、家长身边;第四步,保留证据、记录事实,保存聊天记录、视频等,详细记录时间、地点、人物;第五步,第一时间告诉信任的成年人,不独自承受。干警特别强调,求助不是软弱,而是勇敢的体现。
旁观者同样肩负责任。干警呼吁同学们不做沉默的大多数,不围观、不起哄,避免助长欺凌者气焰;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向老师或家长报告;事后向受害者表达关心和支持,帮助其重建安全感;拒绝传播欺凌相关视频或信息,避免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引导同学们以实际行动为受害者撑起一片天,让校园欺凌无所遁形。
共护青春
筑牢法治防线
整场活动既有情景剧的“代入感”,又有检察干警点评的“专业感”,更有法治宣讲的“获得感”。同学们在笑声中思考,在案例中警醒,在互动中记住:不做施暴者、不当旁观者、勇做制止者,自觉抵制校园暴力,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预防校园欺凌、守护平安校园,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此次活动,也是盘龙区人民检察院青年干警走出办公室、走进校园一线,在普法实践中锤炼履职能力、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立足检察职能,丰富普法内容,创新宣讲形式,以精准化、常态化送法活动筑牢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屏障,用心用情守护少年儿童平安健康成长。青春有担当,普法有温度。愿每一名少年都能在法治阳光下,远离欺凌阴霾,绽放青春光彩!
供稿:办公室
编辑:自唯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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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沙 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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