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
日常维护及宣传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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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日常维护及宣传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8楼8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询价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splqjcy2026-09-24/2
项目名称: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日常维护及宣传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自主采购(市场询价)
预算金额:预算18.5万
采购需求:日常维护我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以及提供制作、发布与检察宣传有关的信息采集、文字排版、视频拍摄制作等相关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壹周期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9月29日,工作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盘龙区人民检察院807办公室(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50号)。
3. 获取方式: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④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登记联系人姓名、电话,在比选邀请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线下获取比选采购邀请文件。
4. 售价:0元每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龙区人民检察院807办公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具体内容联系人:刘老师;咨询电话:0871-66106066